中国试行的"省管县"都有哪些县?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5/31 20:52:09

所谓“省管县”,是指省直接把转移支付、资金调度等经济权限“下放”到县。“扩权强县”在很多地区被证明是发展县域经济、解决“三农”问题的一种路径。2002年来,先后有安徽、湖北等省在财政体制等方面试行“省管县”,到目前为止,全国已经有18个省试点“省管县”。

据财政部向记者提供的资料显示,截至到目前,全国实行财政“省管县”的有河北、山西、海南、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、江苏、浙江、安徽、福建、江西、山东、河南等18个省份,加上北京、上海、天津、重庆四个直辖市,共有22个地区实行了“省管县”。

“新疆、内蒙古、宁夏等一些民族自治地区不适合实行‘省管县’,如果进行‘省管县’,就和《民族区域自治法》相冲突。此外,一些非民族省区,比如四川省阿坝藏族自治州,四川省也不能够进行直管。如果排除掉这些情况,我国实行‘省管县’的覆盖面还是比较大的,已经超过了2/3。”蔡强副处长告诉记者,由于各地具体情况差异较大,“省管县”的类型也不尽相同。